本會會員分為: 一、學生會員。 二、個人會員。 三、團體會員。 四、贊助會員。 五、名譽會員。 六、永久會員。
第七之ㄧ條
現為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地籍測量相關科系在校學生者,得填具入會申請書(詳附表一)申請入會。經理事會審查合格,並照章繳費後,成為本會學生會員,畢業後得轉為個人會員。
前項各委員會得視需要置總幹事,編輯委員會得置總編輯、編輯。
本會理事、監事應親自出席理事、監事會議,不得委託他人代理。 理事會議及監事會議得以視訊會議召集之,理事或監事出席各視訊會議時,視為親自出席;但涉及選舉、補選、罷免、訂定組織辦法事項,不得採行視訊會議。 理事、監事連續二次無故缺席者,視同辭職,由候補理事、候補監事遞補之。本會理事、監事應親自出席理事、監事會議,不得委託他人代理;連續二次無故缺席者,視同辭職,由候補理事、候補監事遞補之。